課程主題:兩岸保險法的比較研究。
上課方式:上課分?兩個階段
(一) 教授上課階段:學期的前半部,將由教授針對保險法的理論與實務的重點,以及與大陸保險法的異同,做系統性、綱領性的講解、談論。
(二) 學生報告階段:學期的後半段,將由學生針對兩岸重要的保險法主題,提出研究報告。報告的撰寫,有下列注意事項:
1. 題目的選定:開學時,將發給選課研究生一份《主題規劃參考資料》,在不重復的原則下,每一位研究生選定一個主題,作?研究報告的主題。《主體規劃參考資料》是依照保險法的重要?容,參考兩岸保險法的規定而擬定。
2. 參考資料:臺灣保險法的參考資料,請學生自行收集。大陸的保險資料,除上網查尋以外,將由教授提供一些參考書籍,放在圖書館的指定專櫃,供同學們查?。
3. 報告初稿:希望報告初稿在排定的報告日前一周完成,電傳到prof.liu@gmail.com,以便教授作初步的修正,並在一兩天?將修正意見傳?給撰寫報告的同學。希望同學根據修正意見斟酌補充修正。
4. 定稿的學期報告,必須在上課結束之後一個星期?提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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